標題:
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聯絡人的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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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Alanbert
時間:
11-4-2007 02:28 AM
標題:
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聯絡人的關係
注意: 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連絡人的關係;
忌用 "家"、 "老公"、 "老婆"、 " 爸"、 "媽"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 ; 唔好做豬兜個案, 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,裡面有手機、銀行卡、錢包等。
20分鐘後,當她打電話告訴老公手提包被偷的事,
老公驚呼:啊,我剛才收到你的短訊:你話忘記提款卡的密碼,我立刻就回了!
兩公婆趕到銀行時已被告知裡面所有的錢都已被提走。
小偷通過用偷來的手機發送短訊給"親愛的老公 "
而獲取了密碼,然後在短短20分鐘內把錢取走了。記住 !!!
1. 提醒親朋好友一定要用電話親口查詢各樣密碼。 (如果無錢,街邊問人借一蚊打電話)
2. 如你收到有類似短一定要聯絡到當事人 . :smile_14:
作者:
阿四
時間:
11-4-2007 03:46 AM
小心駛得萬年船!
作者:
no.14
時間:
11-4-2007 10:53 AM
thanks SIR !!!!! :em17::em17:
作者:
fatboau
時間:
11-4-2007 08:15 PM
知道
:em17:
作者:
Zoe^.^
時間:
11-4-2007 08:52 PM
係.....知道...:smile_15:
作者:
Miracle
時間:
13-4-2007 01:01 PM
謝謝!!
作者:
精英大師
時間:
19-4-2007 01:41 AM
個老公 咁蠢架 :smile_39:
歡迎光臨 賽日密馬 (http://hrc.hk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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