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
認識燒燙傷的處理
[打印本頁]
作者:
Marshal
時間:
19-11-2007 05:09 PM
標題:
認識燒燙傷的處理
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
外科學系名譽助理教授
李金合醫生
燒燙傷分為三級:第一級是指灼傷表層皮膚,如曬太陽或輕微的家居灼傷。一般
而言,皮膚可能會出現小水泡,傷口在脫皮後會痊癒,不會留下疤痕。第二級是
指真皮被灼傷,傷者皮膚會出水泡及感到疼痛。大部分傷者需留院觀察。第三級
是指全層皮膚壞死(嚴重灼傷真皮及皮膚神經),傷者需留院治理。由於神經已受
損,傷者不會感到任何痛楚,但康復時間較長及留有永久性疤痕。
灼傷的級別視乎接觸熱力時間的長短及溫度。其次是傷者的年齡。幼童及長者的
皮膚較薄,因而較易受傷。一般成年人的皮膚若接觸高達攝氏90 度的熱水,只
需一秒便可燙傷表層皮膚;又或身體長時間接觸攝氏40 多度熱水,表皮亦會受
傷。然而對於糖尿病患者,由於他們的足部神經較遲緩,故有可能因長時間熱水
浴而被灼傷。
一般的表皮灼傷,應以紗布包紮,保護傷口。如有水泡,可用已消毒的針刺穿,
但切勿撕去表皮,因它可保護傷口。傷口可用已稀釋的消毒藥水沖洗,然後再包
紮。至於第二及三級的燒傷,則需由醫護人員定時清洗及處理。
作者:
Miracle
時間:
19-11-2007 08:34 PM
THANKS
歡迎光臨 賽日密馬 (http://hrc.hk/)
Powered by Discuz! 6.0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