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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各國的離婚規定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joeyinet    時間: 13-1-2006 06:43 PM     標題: 各國的離婚規定

這是什麼鬼規定?
看來先進國家手續簡便多了,

像那什麼多x、xx多 的,
聽起像阿扁會出國訪問的國家
(是不是比較落後大家心知肚明嗎?)
儘是一些不人道不合理的方法!

日本:
 如果丈夫認為妻子睡覺姿勢不好看,
 就可以提出離婚申請。
 (幹嘛半夜不睡覺,看妻子的睡姿啊....)

義大利:
 妻子不幹家務或不愛幹家務,
 丈夫便可以提出離婚出請。
 (打死都不能嫁到義大利....)

阿富汗:
 如果女方提出離婚,那麼她再嫁人時,
 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給前夫兩倍當年
 婚禮費用;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,
 女方重新嫁人時,新郎丈夫則要
 和數償還前夫與妻子當年的婚禮費用。
 (真貴。)

英國:
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離婚,
 如果雙方都提出離婚,則不准離婚。
 (這....什麼跟什麼..........)

黎巴嫩:
 在傳統的家庭中,
 女人出門前先要徵得丈夫的同意。
 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,
 待妻子出門前徵求他的意見時,
 他只需說「快去,別回家了」,
 便由此宣告離婚。
 (鴦:可不可以也這樣對丈夫說?)

多哥:
 男女雙方感情破裂,
 便到當地部門申請,
 並各自請管理人員將頭髮剃去一半,
 將剃下來的頭髮互相交換。
 (幹嘛?拿去做法?)

薩爾瓦多:
 夫妻感情一互破裂,
 可到當地管理處申請登記,
 然後購買一頭牛,
 宰殺後請雙方親戚朋友前來聚餐一頓。
 餐畢,夫妻雙方面面相視,
 各自用手打對方十記耳光,
 美其名曰:記住最後的痛苦,
 這樣就宣布離了婚。(太狠了吧!)

厄瓜多爾:
 夫妻反目離婚,皆要絕食三天。
 到第四天早晨,到該地一位年長者處
 接受「檢驗」是否真的有氣無力,
 如果真的,分手也是真的;
 如果是假的,這位年長者會下令:
 永遠不准離。(又不是在減肥。)
作者: 『魂』    時間: 13-1-2006 11:39 PM

咁得意既~~~~~
作者: nobu-k    時間: 14-1-2006 03:13 AM

痴線的 .....
作者: Zoe^.^    時間: 15-1-2006 12:11 AM

咁都得既......
作者: kjming    時間: 2-7-2006 08:0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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