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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賽馬醫生 於 19-8-2013 03:57 PM 發表
小弟蠢蠢,
想問問意思是以一佰萬作為本金,用以上三個投注方法,至季尾贏取總派彩二佰萬元,純利為一佰萬嗎.
另外本金一佰萬不是一個少數目,可以用來做"手期"買樓,也可以開間茶餐廰做小生意
冇記錯政府七八年前博彩稅制改咗,以總投注額來"抽",個結果好似係話,博彩稅加馬會佣金接近佰分之二十(可能計錯),即八折投注,大戶/萬元戶投注額則有十巴仙回扣,當馬會私底下回禮給大戶一成博彩稅,可以當九折投注.
投資工具五花百門,,但不論賺蝕必須先要先交本金內的兩成給政府,真係好重皮......而且每次的投資時間平均為分半鐘.
啡哥來季真的"去馬"的話,見議一佰萬本金以"合作社"/夾份形式.....但是如果以個人/紅溥仔內攞一佰萬但實質只係八折投資(政府食咗廿萬),慎重 慎重....
首先你都唔識coffee, 咁你係根據什麼去建議要以合作社/夾份形式? 又做咩講到好似要推副棺材本落去?
你連人地個底都未知, 就叫人慎重, 一佰萬係咪一個少數目, 你唔好以己度人先得架.
再者馬會實際抽幾多你都唔確定, 咁點信你D建議呀
W/P/Q/PQ/DB馬會都係抽17.5%, 唔好計錯數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