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錯了﹖ 波士文條例10周年
《我做錯了﹖ 波士文條例10周年 球星愈富 小會愈貧》
「波士文條例」主要針對兩方面。一是當球員與一間職業球會約滿,便可自由轉投任何球會,球員原屬球會不得阻止轉會或收取費用,例如在1999年利物浦中場麥馬拿文利用此條例轉會至皇家馬德里(相關新聞 - 網站)﹔不過若職業球會羅致本來效力業餘球隊的年輕球員,原屬球會則可以「培育費」名義獲賠償。其次是各項賽事不得限制外援上陣名額,歐洲足協和多個足總因此只能限制非歐盟國家的球員數目。
為世界足球壇的轉會和外援制度帶來翻天覆地影響的「波士文條例」,不經不覺今天已踏入10周年。回顧過去,條例為頂級球員帶來家財百萬、令小球會紛紛倒閉﹔主角波士文則為此官司失去了青春、足球前途和妻子,他坦言仍疑惑當初是否做錯了。
1990年夏天,比利時球員波士文與祖國甲組球會列日已約滿,打算轉投法國球隊敦刻爾克,但被列日阻止。他隨即入稟法庭,指列日的做法違返歐盟的公平貿易法,最終經過5年訴訟,歐洲法院於1995年12月15日判波士文勝訴。
打官司失去家庭前途
不過在5年訴訟期間,波士文全無收入,要與妻子搬回父母家居住,結果導致婚姻破裂﹔官司結束後,他已31歲,將足球員的黃金期浪費在法庭中,不久後便靜悄悄「掛靴」。當年代表波士文提出訴訟的律師米桑說﹕「他為案件耗掉足球生命,但他爭取全面廢除的轉會費仍存在,本土球員下限也計劃重設﹔訴訟的判決還令富有的球會更富有,貧窮的球會更貧窮。」
條例訂立後的10年間,很多小球會眼白白看